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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的规定郑州一缆电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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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4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的规定郑州一缆电缆 
单价: 面议
最小起订量: 20 米
供货总量: 10000 米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2-04-01 0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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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1)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,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a.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,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,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、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。

b.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,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、沟内,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。

2)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,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
a. 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,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。

b.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,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。

3)电缆及其管、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、板孔洞处,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。

4)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,如采用接头时,必须具有防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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